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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7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
时间:2014-11-20 10:54:35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 为推进付费方式改革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负担,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【2012】118号)文件要求,我院对肾结石等7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,即参保的城镇职工结算费用时,只自付规定病种价格标准的15%,其余85%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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